哈尔滨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
关于重新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时间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高中学校: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重新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的通知》(黑教基函〔2010〕44号),废止了《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的通知》(黑教基〔2009〕150号)文件,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进行了重新调整。现将黑教基函〔2010〕4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新学期开学在即,请各学校立即调整教学安排,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