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级学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市(行署、总局)、县(市、区、分局)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各普通高中: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开始2009级学生注册工作。省考试评价网开通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中的“2009级学生注册”窗口,接受注册信息。各级考试评价办公室要遵循如下要求和相关规定,组织普通高中做好2009级学生注册各项工作。
一、注册方法
市(行署、总局)、县(市、区、分局)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各普通高中登录省考评网,选择“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栏目中“2009级学生注册”,进入注册系统时的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市(行署、总局)、县(市、区、分局)、学校的代码,例如哈尔滨市为230100、道里区为230102、哈尔滨市一中为23010201。各用户登录后都要尽快修改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网上注册和审核的操作方法见《2009级学生注册操作说明》。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 3月10日 为普通高中上传注册信息、市(行署、总局)、县(市、区、分局)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审核注册信息时间。学校注册同时上传数码照片。照片背景为浅蓝色。照片宽160像素高202像素,分辨率350dpi。
三、工作要求
学生注册的自然信息是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管理最重要的基础信息,学校及各级考试评价办公室必须认真对待学生注册工作。
1.各普通高中学校负责本校学生注册工作。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注册,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注册信息必须由学生本人填报并经学生、班主任和学校认真核实、确认后,通过省考试评价网上传。
2.各普通高中不仅负责本校录取的高中学生注册工作,而且负责告知来本校借读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同时借读学校还要掌握借读学生的学籍号、姓名等注册信息,为借读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提供信息依据。
3.各县(市、区、分局)和市(行署、总局)考试评价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各校2009年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各高中招生计划数由主管市(县、区)教育局务必于 3月10日 前报省考试评价办公室备案),在省考试评价网上审核管辖学校注册信息。经各级考试评价办公室审核后,注册生效。未通过审核的注册信息,在注册工作全部截止的三个月后,在省考试评价网上自动删除。如学校已经上传注册信息但未在注册工作截止日期前,仍有漏注册的学生,由学校到市(行署、总局)考试评价办公室办理注册。
4.经各级考试评价办公室审核后的注册信息中,除政治面貌外,其他信息非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5.注册工作截止后,省、市(行署、总局)、县(市、区、分局)考试评价办公室只办理转学学生的考籍变更,不再追加任何再行注册信息。如因特殊情况需再行注册的学生,进入省重点中学和省级示范性高中(包括校中校)的学生需经市(行署、总局)教育局主管局长审批,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同意后注册学籍(考籍);进入一般普通高中的学生由学校归属教育局主管部门批准后注册学籍(考籍)。审批后的手续交市(行署、总局)考试评价办公室统一到省考试评价办公室办理注册。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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