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
做好2009—2010学年度上学期
期末和假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
寒假临近,为做好本学期期末和假期工作,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使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小学校放假时间为2010年1月16日——2月28日,3月1日开学。教师提前一周(2月22日)上班,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中专学校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二、期末工作
(一)各学校在期末要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防止随意增减课时、随意串课的现象发生。严禁违规补课,保证学生正常体育艺术活动和休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二)各地区、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和考试,搞好学业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普通高中学校认真做好学业水平考试备考和组织工作,特别要注意做好高三学年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保证教学秩序稳定。
(三)各学校要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全面做好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工作。禁止以考试分数高低作为评价教师和学生的唯一标准,禁止张榜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四)各地区、各单位要做好期末总结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谋划好下学期的工作。
三、假期工作
(一)各学校要组织好学生寒假活动,在保证学生安全和充分休息的前提下,安排好学生的假期活动和生活。要利用春节等民族传统节日对学生进行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感恩教育、节约教育,要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等,让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和丰富多彩的假期。有条件的学校应向学生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微机室、体育馆等设施。
(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规定,严禁乱办班、乱补课。
(三)在保证教师充分休息的前提下,鼓励广大教师进一步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课改相关材料,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准备。
(四)学校在假期要通过多种方式与学生家长建立起联系,有效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四、甲流防控工作
(一)各学校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预防甲型H1N1流感常识的教育。特别提醒学生假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活动,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避免与流感样症状的人员接触,若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就医。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营养。
(二)各学校放假前以及开学前要彻底清理环境卫生。
(三)各学校开学后要对返校上学的学生进行一次详细认真的登记和监测。
(四)各学校要继续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假期如发现学生患有甲型H1N1流感(或疑似甲型H1N1流感),应按照程序立即报告疾病控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五、安全工作
(一)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普遍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和在冰雪活动中防冻伤、摔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通过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各地区、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举办大型校外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四)各单位寒假期间要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要责任明确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