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三十二中学校园常规管理——关于入校人员的通告
为保证我校全体师生安全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入校人员和车辆作如下规定:
1. 来访家长
请各位来访家长与被访者联系,并通知门卫保安,待确认登记后方可入校。
2. 校外人员
包括已毕业或离校学生,新生报名咨询人员,送餐人员,教工家属等,请与相关教工联系后,待确认登记后方可入校。
3. 在校师生
在校师生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入校的,请务必持教工卡、学生卡入校。
4. 校内外车辆
教师车辆一律凭出入证进入校园,校园内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一律停放在学校指定的车位上,禁止乱停乱放。校外人员的交通工具,一律停放在学校大门外指定地点,不得进入校园,也不得阻塞校门通道。特殊车辆进入校园的,请联系好相关领导,待确认登记后方可入校。
5. 外来人员要自觉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在校园内吸烟、大声喧哗。
6. 不服从学校管理的校外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哈尔滨市第三十二中学201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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